3月15日起注冊建筑師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將適當延長
據了解,注冊建筑師考試為多科目滾動考試,要求考生在一定時限內通過全部科目。通過對近年來考試情況的分析以及行業內的反映,不少考生都是因為個別科目無法在五年內通過,而造成其他已通過的科目失效,不得不再重新考試。新《細則》將考試合格有效期適當延長,保證了考生有充足的應考次數,確保一批具有相應水平的建筑師獲得注冊建筑師資格。
新《細則》明確了繼續教育的作用和學時要求。注冊建筑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應當達到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繼續教育標準,繼續教育作為注冊建筑師逾期初始注冊、延續注冊、重新申請注冊的條件之一,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各為40學時。
新《細則》強調,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注冊機關不予受理,并由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申請人一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撤銷注冊證書并收回執業印章,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并處以罰款。
來源:廣東建設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