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建設廳關于加強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管理的通知
佛建工函〔2009〕174號
各區建設局(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現將省建設廳《關于加強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管理的通知》(粵建管函[2009]442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區建設局要按照要求,加強對工程造價行業的管理,切實解決我市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突出的問題,對于掛靠經營、惡性競爭、造價咨詢成果質量較差等造價咨詢企業要進行檢查,規范企業的行為,維護我市建筑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各造價咨詢企業(含市外分支機構)要認真按照文件要求進行自檢,于11月底之前對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149號)要求將企業和人員等重要必備條件補足,清除之前可能存在的掛證現象。并盡快在省建設廳的“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系統將企業的有關企業和個人信息進行錄入和調整。
三、為加強我市造價咨詢企業的管理,我局將在12月對全市造價咨詢企業進行抽查,具體檢查內容按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149號)要求,主要包括企業技術負責人、造價工程人數以及到位情況、辦公場所、造價成果文件的質量等。檢查時間另行通知,請各區建設局、各造價咨詢企業做好準備。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